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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有课标,教学有方向
    2019-07-20

    ——红旗区向阳小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研讨会

    为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丰富教研活动形式,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作用,达到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2月27日,红旗区向阳小学全体语文教师进行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学习和研讨。

    现在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说:“培养教育人和种花木一样,首先要认识花木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因材施教”。因此本次研讨会主要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进行开展,首先由一位教研组长带领大家学习和解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协调的发展。

    在平时教学工作中,教师要运用智慧,讲究方法,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由另一位教研组长针对不同学段,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为大家分享如何在教学中有效实现新课标的要求。


    在低年级阶段的教学中,“识字与写字”是重中之重,在识字教学中,应该创设丰富多彩的课堂形式,让学生在人际交往、游戏、情景中学习,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识字。新课标在第一学段中对“阅读”有具体的目标,语文教学中老师要重视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并且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了课程标准,如何利用有效的形式实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每一位老师需要深思的问题。在中年级阶段的教学中,一位老师以课文《捞铁牛》为例,生动形象的讲解了如何循序渐进的引导学生把握文中思想感情,将《新课标》中静态的要求转化为动态的实践,将抽象化具体,依托新课标,学习新知识!

    在高年级阶段的教学中,“阅读”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老师们结合上学期期末考试,针对“如何在阅读教学中落实新课标”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首先,教师如何用例子教学,以什么样的方法去引导学生举一反三?如何做到学以致用?其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为我们明确了课程的基本要求,但作为老师应该适当拔高到什么程度,如何把握尺度?大家一起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并且集思广益相互解答。

    语文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全体语文老师共同学习《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探讨中引发思考,在交流中启迪智慧,在分享中获得经验,从而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相信以本次研讨为契机,通过今后不懈的努力,老师们都能在语文教学中找到方向,发掘思想,做好学生的引路人!